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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你一起读金蔷薇2
昨天发了第一部,上海的朱煜老师说:
陈老师推荐的《金蔷薇》何止是不错,几乎是几代人的文学启蒙经典。我当年在师范念书时,某天上课读此书。上课的人是校长,见我不专心听见,走过来看。见我在看此书,笑笑,说这是好书。走了。
连朱老师都说是好书,我今天继续推荐下去。
二.《金蔷薇》的历史地位和影响
《金蔷薇》在苏联国内的流行自不必赘言,在中国也曾经极度流行。年在俄罗斯出版,年即有中文版发行,王蒙、陆文夫都曾经把它当做教科书看待,认为她是一部指南式的作品。年,秦牧模仿《金蔷薇》的写法,写了一部中国版的《金蔷薇》——《艺海拾贝》,在中国也是一部非常有名的作品。
同样,《金蔷薇》在世界范围内也有着极高的声誉。在出版不到五年的时间里,她被翻译成37种文字,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欢迎。在世界各国出版的关于苏联文学的系列丛书中,《金蔷薇》几乎肯定是第一部脱销的。
那么,《金蔷薇》究竟为什么这样红呢?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她的题材独特,是一部总结作者本人创作经验、研究俄罗斯和世界上许多文学大师的创作活动、探讨文学创作的过程、方法和目的的美文集。关于艺术、文学创作规律的思考,这应该是一个非常理论的话题,如果纯粹从理论的角度去写,巴乌斯托夫斯基也不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影响,因为他本身不是一位理论家。如果要看这样的纯理论,完全可以去读黑格尔。巴乌斯托夫斯基没有用理论的话语,而是用一篇篇清新隽永的散文来阐述了作家的使命、文学创作的目的和方法,使每一位读了《金蔷薇》的文学爱好者、文学创作者和文学批评家得到极大的启发。这样的写法可以说是前无古人,是一种首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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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名老作家,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创作经验非常丰富,他用别具一格是抒情笔法表达了自己的创作感受,而这一点是纯粹的理论家所无法达到的。巴乌斯托夫斯基的这部传世之作,正是发挥了自己写作的长处,又巧妙地回避了自己理论的短处,使人耳目一新。
好,说到这里,我就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部著作中的第一篇《珍贵的泥土》。故事是这样的:
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,夏米是一名法国的士兵,他曾经在墨西哥作战,因为得了严重的疟疾病,要被遣送回国。临上船前,团长委托夏米把他8岁的女儿苏珊娜送到巴黎孩子的姑母家里。
漫长的海上航程中,夏米竭尽所能地照料苏珊娜,但苏珊娜常常一言不发。夏米只好像讲故事给她讲自己的身世,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,不断地追问细节,让夏米甚至反复讲。有一天,夏米给他讲了一个金蔷薇的故事,并告诉她,谁能够得到一枝用金子锻造的蔷薇花,就会一生幸福。小姑娘问:会有人给我送一枝蔷薇花吗?夏米肯定地对她说:你将来一定会得到的。
一个多月后,他们回到了巴黎。夏米将小女孩交到了她姑妈手里。分别了,再也没有见面。
疟疾病使夏米的身体垮掉了,他以普通列兵的身份复原过上了平民生活,并一贫如洗,最后成了巴黎的一名清洁工。每天夜里打扫卫生,白天睡觉。有一天,他在塞纳河畔打扫时,发现一位年轻的少妇有投河的倾向,他询问并阻止了她,然后发现这个少妇竟然就是十几年前他送走的苏珊娜。苏珊娜也很惊讶,询问夏米过得怎么样。夏米将苏珊娜带回他简陋破旧的窝棚,问她为什么自杀。原来苏珊娜的男朋友另有新欢,想要抛弃她。夏米让苏珊娜在他这住了五天,他觉得整个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不同寻常的太阳,连他那破旧的窝棚都像宝石,璀璨生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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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米为苏珊娜给她男朋友送信,很快两人重归于好。鲜花、拥抱、接吻之后,苏珊娜被男朋友接走了。
看着苏珊娜的背影,夏米突然想起他曾经给苏珊娜许过诺言,将来她一定能获得一枝金蔷薇。于是从今天起,他不再把作坊的垃圾倒掉,而是用麻袋把把他们全部装回,街坊邻居都以为他精神错乱了,很少人知道这些尘土里有极少的金粉,因为工匠们打首饰时总会锉掉一些金子,他每晚就在自己的窝棚里面筛金粉。而几晚才能筛到不到一克的金子。
他连续工作了好几个月,终于,积攒下来的金子可以锻造出一枝蔷薇花来了。而此时,苏珊娜已经和自己的未婚夫离开了巴黎,去了美国,再也不回来了。那种企望与苏珊娜愉快、温情见面的心情像生锈的铁片一样不断刺激夏米的心脏,终于他死掉了。当人们发现他的尸体的时候,他躺在破屋子里面,手上还攥着那枝蔷薇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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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作者笔锋一转,深有感触地写道:生命里的每一分钟,每一种遭遇,无一不是那一粒粒的金粉。文学家就是要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,不知不觉把他们聚拢来,熔成合金,锻造出金蔷薇——长篇小说,短篇小说、戏剧、诗歌等。
正如老清洁工旨在祝愿苏珊娜幸福而造就了金蔷薇那样,文学家的创作旨在让大地的美丽,让号召人们为幸福、快乐、自由而斗争的呼声,让人类广阔的心灵和理性的力量,去战胜黑暗,像不落的太阳一般光华四射。
这样,巴乌斯托夫斯基就把文学创作最核心的特质给巧妙地揭示了出来。而同题材的中国作家秦牧在《艺海拾贝》中又是怎样描述这个核心思想的呢?(待续)
附《珍贵的尘土》节选
有一次,在这样雾蒙蒙的黎明里,沙梅由荣誉军人桥上经过,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人,穿着淡紫色镶黑花边的外衫。她站在栏杆旁边,凝望着塞纳河。沙梅停下了步子,脱下了尘封的帽子说道:“夫人,这个时候,塞纳河的河水是非常凉的。还是让我送您回家去吧。”“我现在没有家了,”女人很快地回答说,同时朝着沙梅转过脸来。帽子从沙梅的手里掉下来了。“絮姬!”他绝望而兴奋地说。“絮姬,女战士!我的小姑娘!我到底看到你了!你恐怕忘记我了吧。我是约翰·埃尔奈斯特·沙梅,第二十七殖民军的战士,是我把你带到里昂那位讨厌的姑母家里去的。你变得多么漂亮了啊!你的头发梳得多好呀!可我这个勤务兵一点也不会梳!”“约翰!”这个女人突然尖叫一声,扑到沙梅身上,抱住了他的脖子,放声大哭。“约翰,您还和那个时候一样善良。我全都记得!”“咦,说傻话!”沙梅喃喃地说。“我的善良对谁有什么好处?你怎么了,我的孩子?”沙梅把苏珊娜拉到自己身旁,做了在里昂没敢做的事——抚着、吻着她那华丽的头发。但他马上又退到一边,生怕苏珊娜闻到他衣服上的鼠臊味。但苏珊娜挨在他的肩上更紧了。“你怎么了,小姑娘?”沙梅不知所措地又重复了一遍。苏珊娜没回答。她已经止不住痛哭。沙梅明白了,暂时什么也不要问她。“我,”他急急忙忙地说道,“在碉堡那边有一个住的地方。离这里有些儿路。屋子里,当然,全是空的,什么也没有。然而可以烧烧水,在床上睡睡觉。你在那儿可以洗洗脸休息休息。总之,随你愿意住多久。苏珊娜在沙梅那里住了五天。这五天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不平凡的太阳。所有的建筑物,甚至最古旧、煤熏黑了的,每座花园,甚至沙梅的小窠,都象珠宝似的在这个太阳的照耀下灿烂发光。
谁没体味过因浓睡着的年轻女人的隐约可闻的气息而感到的激动,那他就不懂得什么叫温柔。她的双唇,比湿润的花瓣更鲜艳,她的睫毛因缀着夜来的眼泪而晶莹。
是的,苏珊娜所发生的一切,不出沙梅所料。她的情人,一个年轻的演员,变了心。但苏珊娜住在沙梅这里的五天时间,已经足够使他们重归于好了。沙梅也参与了这件事。他不得不把苏珊娜的信送给这位演员,同时,当他想要塞给沙梅几个苏作茶钱的时候,他又不得不教训了这个懒洋洋的花花公子要懂得礼貌。不久,这个演员便坐着马车接苏珊娜来了。而且一切都应有尽有:花束,亲吻,含泪的笑,悔恨和不大自然的轻松愉快。当年轻的人们临走的时候,苏珊娜是那样匆忙,她跳上了马车,连和沙梅道别都忘记了。但她马上觉察出来,红了脸,负疚地向他伸出手来。“你既然照你的兴趣选择了生活,”沙梅最后对她埋怨地说,“那就祝你幸福。”“我还什么都不知道,”苏珊娜回答说,突然眼眶里闪着泪光。“你别激动,我的小娃娃,”年轻的演员不满意地拉长声音说,同时又重复道:“我的迷人的小娃娃。”“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!”苏珊娜叹息说。“那便一定会幸福的。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,约翰。”“谁知道呢!”沙梅回答说。“可是不管怎样,送给你金蔷薇的不会是这位先生。请原谅,我是个当兵的。我不喜欢这种绣花枕。”年轻人互相看了一眼。演员耸了耸肩膀。马车向前开动了。
通常,沙梅把一天从手工艺作坊扫出来的垃圾统统扔掉。但是在这次跟苏珊娜相遇之后,他便不再把那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垃圾扔掉了。他开始把这里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,装到口袋里,带到他的草房里来。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“疯了”。很少有人知道,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,因为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,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。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,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,用这块金锭,为了使苏珊娜幸福,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。说不定像母亲跟他说过的,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。谁知道呢!他决定在这朵金蔷薇没做成之前,不和苏珊娜见面。这件事沙梅对谁也没说过。他怕当局和警察。狗腿子们什么事想不到呢。他们会说他是小偷,把他关到牢里去,没收他的金子。怎么说也罢,金子本来是别人的。沙梅在没入伍之前,曾经在村子里给教区神甫当过雇工,所以他懂得怎样筛簸谷子。这些知识现在用得着了。他想起了怎样簸谷子,沉甸甸的谷粒怎样落到地上,而轻的尘土怎样随风远扬。沙梅作了一个小筛机,每天深夜,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。在没有看到凹槽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,他总是焦灼不安。
不少日月逝去了,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。但沙梅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首饰匠去打成蔷薇。他并不是没有钱——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,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收下这件活计,而且会很满意的。问题并不在这里。跟苏珊娜见面的时辰一天比一天近了。但从某一个时候起,沙梅却开始惧怕这个日子。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柔,只献给她,只献给絮姬。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!沙梅早就看出来,所有碰上他的人,唯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,赶快忘记他那张干瘪的灰色的脸,松弛着,只有一次,脸上露出一点笑容,他立刻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了。但谁也没看见。邻居们甚至都没到沙梅这里来——家家都有操心事。
守望着沙梅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,就是他,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,花的旁边,在一条细枝上,还有一个小小的、尖尖的花蕾。首饰匠常常来看沙梅,但没给他带过药来。他认为这是无益的。果然,沙梅的皮肤和刺人的目光。
在他的草房里有一片破镜子。偶尔沙梅也照一下,但他总是发出痛苦的骂声,立刻把它扔到一边去。最好还是不看自己——这个蠢笨的、拖着两条风湿的腿蹒跚着的丑东西。
当蔷薇终于做成了的时候,沙梅才听说絮姬在一年前,已经从巴黎到美国去了,人家说,这一去永不再回来了。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沙梅的人都没有。在最初的一刹那,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。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温柔而轻快地相见的全部希望,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。这片刺人的碎片,梗在沙梅的胸中,在心的旁边,于是他祷告上帝,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:让它永远停止跳动。
沙梅不再去打扫作坊了。他在自己的草房里躺了好几天,面对着墙。他沉默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,悄悄地死去了。首饰匠抬起了清洁工的头,从灰色的枕头下,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,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,不慌不忙地走了。发带上有一股老鼠的气味。晚秋时节。晚风和闪烁的灯火,摇曳着苍茫的暮色。首饰匠想起了沙梅的面孔在死后是怎样改变了。它变得严峻而静穆。首饰匠甚至觉得这张面孔的痛楚,是非常好看的。
“生所未赐予的,而死却给补偿了。”好转这种无聊念头的首饰匠想到这里,便粗浊地叹息了一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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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陈的自我介绍:
陈宏斌,小学语文教师,爱好读书,体育,旅游,音乐,爱写点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字,与众分享,崇尚自由之精神、独立之思想,爱听者来,抗拒者去,天道也。闲云野鹤,采菊东篱,寻世外桃园,建自家乌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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